挂了电话后,他还想再睡一会,但是,这睡意早就过去了,现在再想睡也是睡不着了。
无奈之下,他干脆就爬了起来,洗漱一番后,便拿着昨天刚刚买的篮球,跑出门去。
虽然对宋光没多少重视,但样子还得做一下,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打球了,这球感得先找回来,否则的话,就算赢下来,也会赢得不够漂亮。
对于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来说,过程是很重要的,就算有一点点的缺点,也是不允许出现的。
而林国平现在对自己的要求也相当高,既然决心要做大事了,自然就要做得象样一点,千万不能让看扁了。
小区里就有篮球场,不过现在还么早,林国平可不好意思在里面打,万一将别人也吵醒了,那就是罪过了。
所以,他干脆就抱着篮球往外面跑,一边跑一边带球跑,刚开始的时候,还真有点不习惯,球经常脱手。
但很快,他就重新找到了那种球不离手的感觉,即使是他的跑动速度越来越快,但他依然能够牢牢地控制住球。
甚至,他后来在快速跑动中,还加入了一些很炫的控球动作,幸亏现在还太早,没有什么人在路上,否则的话,让别人看到他的动作,非会大呼妖孽不可!
就这样,平时只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,由于要带球跑,花掉了差不多四十分钟,这才来到了体育馆外面。
(今天孩子家长会,将我的时间占了,刚刚回来,先码一点奉上,稍后会有两更,请大家谅解!